他掌心的宝
独自去做人流的那天,我躺在弥漫消毒水味道的手术台上,感觉到冰冷的器械打开我的身体。我想着自己背叛了亲情,抛舍了更好的前途,像飞蛾扑火一样燃烧在爱情里,却落得这么个结局———爱了我十年的和平,把我当作小小女神捧在手掌心的和平,说要守着我一辈子的和平,选在我最脆弱的时候移开了他的肩膀。
往事一幕一幕,我忘不了。
15岁,我眼里只有重点大学,每天只顾埋头做功课。在追求我的小男生纷纷打退堂鼓的时候,只有和平留了下来。那种暗恋,丰盛得我无法不感觉到。他每天为我画像。他的画布、草稿纸、数学作业本的底页,有上千个“我”在喜怒哀乐。油墨重彩画出来的“我”是漂亮的,铅笔寥寥几下构出来的“我”是清纯的,圆珠笔描出来的“我”是调皮的。毕业那天,他说要送我礼物,我打开那个装满“我”的纸箱,感动得哭了。
18岁,我考到上海,他留在沈阳,两个城市天南地北。他抓住所有假期往上海跑,坐那种硬座的火车,有时候没有座位,他就铺张报纸坐在过道上。他没有钱,我们常常站在街头合吃一客普通的牛奶冰淇淋。他给我买做工粗糙的绒线小娃娃和藏银戒指,我都当作至宝。外表硬朗的他心思细腻,平时他会寄手写信给我,白色信封里装满了浓情蜜意。所有这些,在我眼里浪漫得一塌糊涂。
20岁,他熬不住对我的思念,决定放弃学业来上海找我。他说,在民办大学,以他的专业就算读出来也不会有什么发展,还不如从现在开始创业,社会总归重视有本事的人。于是他决然来到我身边。
22岁我们同居了。女友们说,和平对你太好啦。是真的。走在起风的街头,他会自然而然脱下外套包住我;我爱吃红烧肉,他就每周做一两次给我吃,手艺特别好,我的味蕾因此对他产生了依赖;我洗完澡,他会耐心地往我腿上抹橄榄油,连脚趾丫都不放过。他会修理几乎所有的家用电器,我们住处的抽水马桶、抽油烟机、热水器都是老旧的,我用不来,但到他手里就会被调理得服服贴贴。我觉得他仰着头修空调的样子特别好看,额上汗津津的,表情专注。我想,我是爱他的,不是因为他有多少钱,不是因为他有多帅,而是因为他对我好。
背叛亲情选择他
爸爸妈妈是不允许我和这样一个“穷小子”恋爱的。
但又能怎样呢,年少的爱情是火焰,风越大就燃烧得越旺。我带他回家过,爸爸妈妈视他如空气;家里的花园里姹紫嫣红,和平却很沉默。爸爸的书房,随意摆放着名贵的古董。后来,和平跟我说:“你爸爸懂古董吗,那算不算是附庸风雅?”

